POLICY
知识产权政策
模具所有权、客户图纸保密义务、设计资产归属标准。
最后修订日 2026-01-01
01
1. 客户提供的资料
客户提供的图纸、3D 数据、规格书、商标与外观设计归客户所有。
公司不将其用于约定目的之外的用途,也不提供给第三方。
合同终止时,可应要求返还或销毁资料并告知结果。
02
2. 公司持有的设计资产
IUYU 自主开发的保护套设计、模具结构与成型条件数据的权利归公司所有。
以 ODM 方式供应的产品,其设计资产归公司所有,客户可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。
03
3. 模具所有权
客户承担开模费用的,模具所有权依合同条件确定。
无另行约定时,模具所有权归客户,公司承担保管与维护责任。
要求移交模具时,在确认移交时点的状态后交接,移交费用由双方协商。
模具闲置超过 2 年时,公司可书面通知并协商保管地点与条件。
04
4. 保密
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技术信息、图纸、交易条件与价格信息。
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3 年。
应要求可在签订合同前签署单独的保密协议(NDA)。
05
5. 第三方权利侵害
客户提供的图纸或设计侵害第三方权利的,责任由客户承担。
公司自主设计供应的产品被主张侵害第三方权利时,公司将停止该产品供应并提出替代设计方案。
06
6. 联系方式
知识产权相关咨询:engineering@iuyu.cc
本文档基于 IUYU 的业务形态起草,待实际合同结构(模具归属、付款条件、受托方)确定后,须经法务审核并替换为最终版本。联系方式: sales@iuyu.cc